2016年1月2日 星期六

教理主題:基督乃萬民之光

今天,教會隆重慶祝主顯節。「主顯」原文的意思是天主的顯示、啟示,天主透過耶穌基督向人顯示他自己,耶穌基督在歷史中的幾件事件中顯示自己作為天父在人前顯露的「標記」,包括祂的誕生、賢士來朝、約旦河接受洗禮和加納婚宴中變水為酒等。此慶節延續聖誕的奧蹟,三篇讀經的核心都是為彰顯天主透過耶穌基督為普世萬民,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都帶來了救恩。

在讀經一中依撒意亞先知向回歸耶路撒冷的以民展示天主拯救的諾言已經應驗,祂救援的光芒已照耀普世,天下萬民將從天主對以色列的慈悲同拯救中認識天主,看見祂的光明,這救援不單單是向以色列民展示的,而是要讓普世萬民都可知道。聖詠的作者更具體清楚地表達這思想:「上主,普世萬民都來朝拜你......塔爾史士和群島的眾王,將獻上禮品,舍巴和色巴的君王,也都要前來進貢。眾王都要崇拜他;萬民都要事奉他」,天主不單是祂選民以色列的天主,而且亦是拯救萬邦列國的天主。讀經二中,聖保祿將向外邦人傳佈喜訊視為天主派給他的「職份」,而他亦視外邦人的得救是一項「奧秘」,他的職份就是要將這奧秘揭示開來,讓外邦人也能藉著基督耶穌,分享天主同一的救恩。 

主日福音之中,聖瑪竇宗徒敘述天主繼續向外邦的賢士顯示祂自己,賢士被星光吸引,去尋找那新生的君王。這些外邦人雖然未曾認識舊約梅瑟的法律及先知的預許,但他們仍可依照星光的指引,來朝拜這位降生成人的天主──耶穌基督,這讓我們看到天主的光芒遠超過人的想像,願意尋找祂的人總能靠著祂的指引而尋獲祂。

在梵二大公會議的教會憲章中,與會的教父們重申強調基督是照耀普世的真光,憲章的第一句,開宗明義指出:「基督為萬民之光,神聖大公會議,因天主聖神而集合,切願向萬民宣佈福音」(LG1),而「萬民之光」(Lumen Gentium)亦成為此憲章拉丁文的名稱。為要讓天下萬民得見這光,我們亦接受了保祿宗徒所說,讓人認識這光的職份:「基督的光明,透過教會,在人世間閃耀。教會真正的光明,只有一位:除了基督之光以外,教會別無其他的光」。(天主教教理 748)

教會憲章清楚指出慈愛的天主願意所有人都能得救,包括那些承認造物主的人,他們與我們一樣,欽祟惟一的的天主;至於那些尚未接受福音仍尋找真神的人士,天主離他們也不遠,因為天主賞給眾人生命、呼吸和一切;而那些非因自己的過失,而不認誠基督的人,他們按照良心的指示,在天主聖寵的感召下,實行天主的聖意,他們同樣是可以獲到永恒的福樂。其實這正是基督的恩寵,支持著他們的善行。(參LG15-17)

梵二的教會傳教工作法令指出,教會作為「拯救普世的聖事」,需努力向全人類宣佈福音,使天主的王國傳佈並建立於普世,讓基督的救恩達至每一個人。(參AG1)主顯節提醒我們傳揚福音的重要性,基督的真光在現世靠著教會的「職份」繼續閃耀,我們有責任讓未認識基督的人在我們的身上見到基督的光芒,這需要我們憑著穩固的信德的,在基督的肢體──教會內不斷更新、成長。透過我們傳福音的工作,「期望整個世界,都變為天主的子民、主的奧體、聖神的宮殿,在萬物的元首基督內,一切榮譽光榮都歸於創造萬物的天主。」(LG17)

信仰反思/實踐
1.  我有如同賢士一樣,不辭勞苦地按照「星光」的指引去尋找耶穌基督嗎?你認為在生活中甚麼是你的「星光」?
2.  我在生活中又有否成為其他人的「星光」,帶領他人去認識基督?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