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9日 星期日

教理主題:基督徒之十字架

本主日的第一篇讀經提及「他們要瞻望他們所刺透的那一位」,可以見到舊約中所預示的受苦的默西亞。在保祿致迦拉達人書中則述及我們因信仰基督而受了洗,就是穿上了基督,而在路加福音的描述中,耶穌在獨自祈禱後問門徒他是誰,門徒答說是天主的受傅者(即默西亞),耶穌隨即預告他的苦難、死亡和復活,同時亦預告跟隨他的人也要肩負自己的十字架。因此,將三篇讀經的思想串連起來,我們就可見到,跟隨基督的人──基督徒之所以受苦,並不是偶然的,實在乃是必然的。因為十字架本身即意味著受苦和遭棄絕,既然十字架是基督對人愛的標記,基督徒只有背起十字架,分擔主耶穌基督的苦難,才能堪稱為「穿上基督」,跟隨主耶穌基督的人。「本質上的升天」與復活奧蹟是分不開的。「升天」不是一個上升高空的旅程;「升天」以及「坐在聖父的右邊」的真正意思是指:整個耶穌基督受舉揚,完全進入天主的領域,分享天主的尊榮。復活的基督對前往厄瑪烏的門徒所說的話很有啟示性:「默西亞不是必須受這些苦,才進入祂的光榮嗎?」(路 24:26)。復活與升天構成「進入光榮」的同一過程。因此,「本質上的升天」,即「基督受舉揚」,是在復活當天便發生的。

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論得救恩的痛苦》牧函中,教宗為我們道出他從痛苦的經歷中的反省。他面對過國家被蘇聯支配統治,又於一九八一年在梵蒂岡被一名土耳其青年行刺受重傷,其後又因不慎跌傷要多次入住醫院治療大腿骨折,他對人生所受的各種痛苦現象絕不陌生。但因著對基督的信仰,他選擇將這一切視為分擔耶穌的十字架。因着基督的受難,所有人類的痛苦進入了新的境界,有了特殊的意義。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不但完成了由痛苦而賺得的救贖,也把人類痛苦本身救贖了。基督本身沒有過犯──卻自己承担了眾人的罪過,做了代罪羔羊,祂的痛苦成了救贖的代價。(參 SD19)

在耶穌的受難事蹟中,十字架上的耶穌,在人前看似徹底失敗的結果,卻帶來光芒四射的復活奧蹟。沒有十字架的痛苦,我們見不到它光榮的一面,也不能了解耶穌死亡的意義,和對復活的熱切期待。

每個信主的人在其經歷痛苦時,也正是在分擔耶穌的救贖痛苦。那些分担基督痛苦的人們,瞻仰着十字架和復活的逾越奥蹟,在此奥蹟中,基督首先謙抑自下,降到最軟弱的地步,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同時在此軟弱中他被高舉,因他復活的能力而被肯定。這就表明,一切人類痛苦的弱點都能被基督的十字架所顯示的天主的力量所灌注。(參SD23)我們作為他的身體──教會,也能將我們的苦痛與他救贖的苦痛結合,(所)是以,十字架成為了天主最終勝利的標記,「至於我,當我從地上被舉起來時,便要吸引眾人來歸向我」(若12:32)。「十字架」是耶穌愛人的最具體証明;他是為了愛人類而犧牲、交出自己。天主在耶穌的死亡中指出:罪過可得赦免,那裡有死亡和痛苦,那裡同時也有天主的愛存在。

人對痛苦有不同的反應,但一般而言,都有典型的反抗,我們會問「為甚麼」?人會詢問他痛苦的意義,並在人性的層面裡找尋這問題的解答。人一面聽基督救贖性的回答,「來跟隨我」,一面自己漸漸地在分擔著基督的痛苦。在痛苦中蕴藏着一種特殊的力量,一種特殊的恩寵,它使人内在地與基督密切聯繫。(參SD26) 是的,人在苦痛中更渴望與主親近。聖十字若望在自己的痛苦中,體驗到一份淨化的超昇,他深信:真實的喜樂只會從天主而來。

基督徒的十字架代表著痛苦、困難和死亡,但是也給人帶來了慰藉、平安和復活。凡這一切,不單是對永恆的寄望,更是對一個現實生活的把握。十字架使我們在這有死的人中,建立起一個新的價值觀;使我們從多變幻的生活裡,找到正確的目標,並活出意義來。

十字架的道理為喪亡的人是愚妄,為我們得救的人,卻是天主的德能(格前1:18)和天主的智慧(格前1:21)。

生活反省/實踐:
1.  耶穌的死亡和我的信仰有什麼關係?
2.  跟隨基督,就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我們能否生活出它的意義?我們又以甚麼態度來面對呢?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6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