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 星期六

教理主題:天主的正義

常年期三十三主日已接近禮儀年的尾聲。本主日所選讀的經文多次提及「那日子」、「那一天」、「時期近了」,這上主所定的日子,也就是公審判那天,是上主執行正義的一天。面對這日子,有人快樂有人愁,也有人掩耳盜鈴,實行鴕鳥政策,但事實並非如此。

第一篇讀經瑪拉基亞先知記述了以民從流徙回歸後,人民妄顧天主的誡命,破壞了天主的盟約。所以先知用這段經文警戒當時的猶太人,當天主審判的日子來臨時,有善必賞,有惡必罰,祂將按個人的行為以「火」作出公義的審判。對於驕傲的人與作惡的人來說,這是將他們完全燒盡的爐火;但對那些敬畏天主名號的人來說,卻是正義的太陽,發出救恩的光芒。答唱詠再強調第一篇讀經所述有關上主的正義:「上主要以正義審判普世人群」,忠於天主盟約的百姓以及祂所創造的萬物,無不歡呼歌唱。」

相信保祿在得撒洛尼團體中遇到一個實際的問題,就是有些人因期待那日子的來臨而停止工作。在第二篇讀經中,保祿用自己及其他宗徒「自食其力」的好榜樣,勉勵那些人勤力工作,不要聽信任何有關主來臨的錯謬見解而態度消極。他教訓的重點不在工作福利或工業社會的失業狀況,而是人活在一個人與人相互緊扣的社會中,要正當運用時間及智慧。

在路加的記載中,耶穌描述未來災難的寓言--聖殿被拆、基督徒要受迫害等,這正好為主來臨的錯謬見解作了最好的澄清。祂也勉勵基督徒,要在諸多苦難中堅定信仰,始能保全生命。主耶穌彷彿在告訴我們,要勇敢地面對這些災難與戰亂的來臨,因為我們並非以獨立的個體去抵抗凶惡,而是主與我們同在,是祂親自替我們作戰。

因此,在這價值觀混淆的世代中,當我們面臨到信仰生活的困境時,首先要回到天主的話語中,知道祂的應許永不落空,明白「天主的正義」將戰勝一切邪惡。

在那一天,「我們每人都要向天主交自己的賬。」 (羅 14:12)「因為我們眾人都應出現在基督的審判臺前,為使各人藉他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惡,領取相當的報應。」(格後 5:10) 「人啊!已通知了你,什麼是善,上主要求於你的是什麼:無非就是履行正義,愛好慈善,虛心與你的天主來往。(米 6:8)

「正義」這名詞與拉丁文「權利」的字根相同。追求正義意即追求他人的權利,給予他人所應得的。教理中稱之為「義德」,是倫理的德行。我們對人對主皆有所虧欠,償還對主的虧欠,傳統稱之為「虔敬的德行」;「對人,義德使人尊重每一個人的權利,奠定在人際關係中的和諧,因而促進人類之間的平等和公益。有義德的人經常在聖經中被提及,他們思念正直習以為常,對待近人公正不偏。『不可袒護窮人,也不可重視有權勢的人,只依正義審判你的同胞』(肋  19:15)。『作主人的,要以正義公平對待奴僕,因為該知道,你們在天上也有一位主子』」(哥 4:1)。」(參教理 1807)

被聖史稱為義人的聖若瑟為我們立下了正義的榜樣。當他知道自己未婚的聘妻懷了孕,他沒有按梅瑟的法律公開休退她,並按天使的指示迎娶了她。這一切可看到若瑟給予瑪利亞所應得之尊重和愛。我們要尊重他人的身體,原因是他們有生活豐盈的權利。

教宗聖若望廿三世概述了人的基本權利,就是生活的權利,不論其性別、種族、宗教及國籍都有追求及表達真理、接受基本教育、崇拜、合適的工作環境、得正確的補償、聚集及移民的權利。由此觀之,正義的量度不是在法庭上及訴訟程式上,而是建基於一個因愛主而愛鄰人的素質上。公平正義並非基於舊約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而是基於本主日福音所引述的,在試練中仍堅信耶穌的話語。

這個上主所定的日子,將充滿盼望、力量與救贖。我們該如何來預備迎接這個日子?我們當謹守並遵行上主的訓命,時時警醒祈禱,祈求天主加強我們的信德,使我們能行公義。一如教宗保祿六世說:若要有和平就要向正義邁進。期待主耶穌光榮降來的那一天,我們能與祂一同歡樂,共享永生的幸福。

生活反思/實踐
1.  你的信德有助你度過你每天的生活嗎?在困難時,你從何處找到支持、鼓勵和希望呢?
2.  生活在現今忙碌的工商社會裡,我們是否能敏銳地察覺到哪些是合乎天主的教導?哪些是與天主的教導相違背?
3.  試想想若我知道這個世界尚有一週就完結,我現今會做些甚麼來迎接上主所定的日子呢?

教區教理中心及教理委員會提供
2016 年 11月